常熟市口岸办(港口局)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发布日期 [ 2018-07-26 ]   来源 [ 本站 ]   查看 [ 1 / 672 ]   [ 打印文章 ]   字体 [ A A A ]  [ 返回上页 ]

    “3.31”事故发生后,市口岸办(港口局)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

    一是认真落实应急措施。事故发生后,办(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安全科室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紧急救援,在基本了解事故情况后,向苏州市交通运输局TOCC值班室、市应急办作口头报告,并于次日向苏州局、省厅港口局上报书面事故快报。

    二是及时进行宣传教育。41日上午,召集码头、仓储单位安全主管、安全专员召开全港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通报事故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多次召开内部会议,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分析事故原因,厘清工作思路。426日召开全港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517日,邀请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单主任给全体港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同时及时向港口企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港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方面文件11份。

    三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42日,下发“常熟港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通知,结合前期开展的“六防”、委外作业”专项行动,要求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安全薄弱环节集中排查整治。44日,办(局)班子领导带队对常熟港区码头企业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开展了码头企业超范围经营专项整治、以“六防、委外作业”为抓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活动,与长航公安联合对码头企业开展消防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省局、苏州局等上级部门开展检查排查,督促企业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落实闭环措施。事故发生后办(局)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

    四、严格落实“四不放过”措施。41日向长江港务下发“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通知”,随后又对常熟兴华港口、常熟市宏源货运、常熟市涟江物流等公司下发停产整顿通知,在经整改复查、专家论证、第三方审核通过后于421日同意兴华港口有条件的复工。立即停止了所有码头漏斗作业,重新复核漏斗及输送设备的出厂证明、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并请专业机构对设备进行现场检测,出具合格意见后方可恢复生产。